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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資遣當下不要急著簽名:一份給勞工的檢查清單
公司把文件推到面前時,多數人會先簽名再說。其實有幾張紙可以晚一點簽,有幾件事必須當天留下紀錄。
法律專欄 · 法律資訊 · 2026年8月20日
證據保全
勞資溝通
先確認這是哪一種離開
資遣、解僱、合意離職與自請辭職,法律效果完全不同。名稱被寫成「優退」不代表你沒有非自願離職的權利。
當天要留下的東西
通知時間、在場主管、出勤與薪資單、以及你是否被要求立刻交出電腦與證件。用手機拍下白板或紙本即可。
可以先不簽的東西
內容包含「自願離職」「拋棄一切請求」或金額空白的切結書,先帶回家。法律沒有規定你必須當場簽完。
接下來 48 小時
核對年資、預告期間、特休與加班費。需要時再約諮詢,帶著時間軸會比帶著情緒更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