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s.
股東協議補漏:把口頭承諾寫進可執行的退出機制
兩位共同創辦人對技術股與退出價格各說各話。我們重寫股東協議,補上評價方式、優先承購與僵局處理。
成功案例 · 法律顧問 · 2026年7月6日
背景
新創公司設立兩年,章程只有基本出資額。一位創辦人希望減持,另一位認為技術股「還沒做完」不能走。
爭點
沒有評價公式,任何退出都會變成人格衝突。
策略
先盤點已投入的現金、勞務與智財,再設計分期買回與第三方估價備案。協議同時處理競業與客戶名單歸屬。
結果
雙方簽署修訂股東協議,並完成第一階段股份轉讓,公司正常營運未中斷。
提醒
股東協議要在關係還好的時候寫。等要拆夥再找律師,成本通常高出數倍。
案例經去識別化處理,事實已改寫,不代表未來相同結果,也不構成具體法律意見。